钢结构工程施工的不安全因素有漏电、触电、碰撞、吊装坠落、倾翻、违规操作伤人,如砂轮打磨对着自己,打大锤和操作千斤顶时前方站人,起重机吊臂下面站人……等,影响人身安全。再如职工保健注意不够,现场环境差,车间通风不良;焊接时烟气无法排除,同时进行喷气、喷砂和焊接作业,这样既有超标的噪声和灰尘,又有超标的有害气体,对职工身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。
钢结构制作、安装过程中,要注意施工不安全因素的防范和加强安全管理,制定各种保障安全的规程、制度、标准;针对钢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不安全因素,采取消除和控制安全技术措施;同时加强安全培训,安全教育、安全技术交底和检查,发现影响安全的隐患,应及时进行处理。再者应注意改善生产环境及作业保健条件,加强检查,严格监控,消除噪声,灰尘、烟气、有毒气体,有害化学元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。
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:
(1)加固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相关规范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,以及加固设计文件的要求。
(2)参加加固工程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。
(3)加固工程质量的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。
(4)隐蔽工程已在隐蔽前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了验收,并已形成验收文件。
(5)涉及结构的试块、试件以及有关材料,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
(6)涉及结构安全的检验项目,己按规定进行了见证取样检测,其检测报告的有效性已得到监理人员的认可。
(7)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。
(g)加固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进行现场检查,并应共同确认。